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 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桂人才办[20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需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推荐名额 自治区分配给我院的推荐名额为1名,各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含电子版)交到所在部门。 (二)部门推荐。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进行评议推荐,并于4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申请表》报送学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100号),电子版发至rsc5312553@163.com。 (三)学院审核。经学院研究,评议审核后,将推荐人选《申请表》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表》可在学院人事处网站部门公告栏下载。 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暂不填写“拟选择的导师姓名及其单位名称”一栏,每位申请人可提出2名导师意向(单独另附说明)。 未尽事宜可与学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联系,电话:5333171。 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