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我院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预支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我院已经下发《关于对雷务武等骨干教师的69个项目计划和杨华等青年教师的25个项目计划给予资助的通知》(艺院【2009】98号),获得项目资助的我院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在项目启动的情况下,负责人可到学院人事处申请预支项目资助经费,待项目完成后,再凭相关发票报销。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