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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获第三届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记个人二等功者奖励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8-06-08 15:55 点击: 字号:

关于给予获第三届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记个人二等功者奖励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三届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决定》(桂教〔200920号),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表彰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桂人发〔200936号)精神,为了表彰和鼓励在我院教育教学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树立榜样激发精神,号召广大教职工以实际行动为学院的教育事业多作贡献,经研究决定,给予获得“第三届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雷务武同志奖励壹万元,给予获得“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的桂林中国画学院奖励伍千元,给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并记个人二等功”的龚小平同志奖励伍千元,给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记个人二等功”的林贵雄同志奖励叁千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永葆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院广大教师向他们学习,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为促进我院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广西艺术学院

00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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