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我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及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艺职办〔2010〕13号
关于收集我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及推荐中、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0〕61号)和《关于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换届的通知》(桂职办〔2010〕97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建设,确保今年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收集副高以上人员信息及推荐评委库人选,建立我院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
收集信息范围:我院在职在岗具有副高以上专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二、推荐中级、高级评委库成员的条件
进入评委库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级评委库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委库成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且本人自愿;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科研成果丰富,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发展和理论研究动态。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各单位(部门)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均填写《广西艺术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附件1)。
(一)各单位推荐中级、高级评委库成员,须填写《 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审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 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附件3)。
(二)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的《广西艺术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和《 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于9月20日前报送学院职改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陈明丽(电话:5312553),王茜(电话:5325121)。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广西艺术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2. 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3. 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
广西艺术学院职改办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