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桂教科研〔2013〕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的主要要求
1.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教育类信息化专家可适度放宽到中级职称),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
3.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信息化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法律、管理和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思想活跃。
4. 专在家信息化方面擅长领域主要有: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和理论、教育资源开发、教育管理信息化、电子政(校)务、信息安全、软件系统开发、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分析和挖掘等。
二、 推荐名额
每个部门每个领域可推荐1名。
三、 材料报送要求
9月9日前将由推荐部门加盖公章的《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高校用表)交到学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rsc5312553@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联系,电话:5312553。
附件1:关于推荐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桂教科研[2013]18号)
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