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教人〔2014〕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桂教师范〔2014〕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8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83号)要求,我院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各部门(单位)推荐,教职工代表审议推荐,学院研究决定,拟推荐桂林中国画学院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舞蹈学院刘芳教授为全国模范教师候选人、艺术教育学院林贵雄教授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影视与传媒学院申雪凤副教授为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6月23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5333011。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