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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8-06-08 15:55 点击: 字号:

   实行外聘教师制度是为了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扩充、壮大学校教师队伍,解决部分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师紧缺等困难,加大学校和社会的广泛联系,加强学生实践教学,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持,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外聘教师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外出教师聘用与管理,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原则上具有本科学历、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某方面的专长且为我院教学急需的专家。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
   (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
   (四)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二、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二)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备有所教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根据受聘单位需要统一安排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四)外聘教师要认真执行我校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系部下达的课程表授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五)外聘教师可参与学校的教改教研活动,对我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搞好教学工作。
    三、外聘教师待遇
    外聘教师的待遇按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计酬,由系部、二级学院参照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及有关政策执行。
    四、聘任程序与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聘请校外教师。各单位将《广西艺术学院聘任教师登记表》(一式三份),并连同需聘任教师的考核及相关材料(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管理
    外聘教师具体由教学单位负责管理,教学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和解聘。
    (二)负责与外聘教师签订协议,发放外聘教师聘书。
    (三)负责聘任后的管理、考核,并将授课效果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外聘教师本人。
    (四)搞好教学服务工作,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课程表、校历、教材、教具、教学实验设备、教学大纲及其它相关的教学文件等,随时保持与外聘教师的联系。
    (五)参照我院教师业务档案建立要求,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六)负责外聘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并发放酬金。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艺术学院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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