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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8-06-08 15:55 点击: 字号: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拟订并执行学院人事工作政策、措施和规定,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2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各类人员队伍建设计划,调整和优化各类人员比例。
    3参与审定学院机构设置、调整与撤销等工作,核定全院人员编制,负责人员调配。
    4组织实施各类岗位设置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职员职级评定晋升和工人考试定级、升级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各类高层次专家的聘任、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院内各种津贴、奖金的审核、调整工作。
    7负责各类人员的国内培训、进修和提高工作;接收国内访问学者与高级访问学者来校进修合作,举办骨干教师进修班和高级研讨班。
    8负责遴选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访问人员;做好公派留学、访问人员的管理、政审及逾期不归人员的处理等工作。
    9负责教职工考核、奖惩,教师单项奖评审及其他有关奖励的日常管理。
    10会同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
    11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工作;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辞职等手续。
    12负责人事报表的统计及教职工信息建设。
    13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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